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一、土地流转期限是多少年?其期限到了又该怎么做?
农地流转是指农村承包土地通过合法形式,保留承包权,并向其他农户流转的行为。农地流转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提高农地流转效率,可以有效地推行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和现代化经营。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人将其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使其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用于农、林、牧、渔生产。“三分土地”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十年。
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当订立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承包方有保护和根据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于个别经营者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在土地流转期限内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该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草场承包期限为30至50年。特种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年。第21条雇主应与雇主订立书面契约。在合同到期后,土地退还业主处置或原业主申请续租,业主同意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同意续租和公开承包,原承包单位有权在同等条件下承包使用。经营期限届满后,当然不能建房。地面附着物归原承包人所有,由其自行处置。
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必须从集体那里承包。农地承包期为30年,期满继续承包的,需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所以,土地流转期限是土地流转企业的经营管理期限是不能超过自己从事土地利用的专业承包期的,一般是指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征地拆迁纠纷的案由要怎么确定
1、立案案由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2、征地拆迁纠纷属于三级案由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②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