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包括户主的,拥有其产权。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和面积向具有城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所以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所有通过正式拆迁程序,被安置人未来都可以取得房屋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所以相对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