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只讨论全年累计预扣算税与旧的按月算税的区别,为了简单好理解,基于以下前提条件来讨论。
【前提条件】
1、仅有工资薪金(忽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个税起征点一样,税级与税率不变。
3、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变化。
4、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仍将继续执行三年。
【先摆结论】
1、月薪稳定(每月相等)的情况下,累计预扣算税与按月算税,最终全年整体纳税总额是一样的。
按月算税,每月的个税基本是一样的,每月到手工资也是一样的。
累计预扣算税,年初(1月开始)月份税会很少,到手工资会变多。随着月份的增加,每月缴纳个税会逐步增加,到手工资会逐步减少。
从月的角度来看,到手工资和缴税情况,两种扣税方式有区别。从年的整体角度来看,到手收入和缴纳个税,两种扣税方式都是一样的。
2、月薪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最终全年整体纳税总额,累计预扣算税<=按月算税。
该结论的前提是,每次纳税都是按“完整的月薪”纳税。月薪波动较大的,如销售行业,貌似有些可能会拿保底工资为基数交五险一金和税(0)
3、三年过后,若全年一次性奖金纳入年累计收入缴税,个人将承担更多税负。
部分月薪无需缴税,年终奖也不多,本来就是不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时缴税会更少的人群除外。
【附-基础知识】
1、观察图二,全年应按税所得额/12跟图一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相同的,可见累计预扣算税、按月算税两者的税级、税距、税率是保持一致的。
图二
2、累计预扣法计税公式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3、关于年终奖扣税
年终奖多发1元,可能要多交几千块甚至几万块的税的情况呢?what?
先来看看年终奖优惠算税公式
(仅讨论本来月薪就要扣税的情况)
:
年终奖缴税=奖金全额×税率-奖金全额×速算扣除数
税率、速算扣除数:按年终奖/12,再找到对应的税级
看清楚没?“奖金全额×税率”是按年来算,减的“速算扣除数”却只减了一个月,因此导致了年终奖扣税金额的不连续性。
年终奖金额在每个税级边界附近,到手奖金不增反减,这些“不合理”的年终奖盲区区间是
[36000,38567]
[14400,160500]
[300000,318333]
[420000,447500]
[660000,706538]
[960000,1120000]
以上,欢迎指正,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