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反映不同的意志,离婚调解是法院根据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离婚判决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作出判决形成的文书,具有强制性;
2、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离婚判决送达十五日后生效,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当事人拒绝签署离婚调解书的,视为调解为调解不成,法院应当重新判决;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果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为已经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