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招收对象:(一)本区户籍学生。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学校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尽力解决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法律依据】:
《重庆九龙坡区小升初招生工作通知》
一、入学信息采集时间和方式:
(一)本区户籍学生信息采集时间:2021年6月11~17日。
(二)购房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采集时间:2021年6月23~27日。
(三)积分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采集时间:2021年7月3~ 5日。
二、招收对象:
(一)本区户籍学生
1.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凡符合三对口的九龙坡区户籍地的小学毕业生,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2. 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 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按本通告中入学信息采集具体方法进行信息录入后,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审核信息,到接收学校报名注册。
4. 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口学校登记。如果“三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则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学校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尽力解决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