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法已失效)水表表前表后的责任划分是:表前的管线属于公用范畴,由物业负责保养维修,表后到入户及入户后的管线属于业主,由业主负责保养维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