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毕业生登记表一般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备案,由毕业生所属学校管理、存档,由毕业生本人和校方分别填写相关内容,全面并客观记录、评价毕业生在校学习及行为表现。审核内容的真实性是不是有作假的情形。毕业生登记表不仅是毕业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长记录,也是校方认定其毕业资格的基本依据。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生本人个人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填写、打印。
审核要求: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并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清楚。
2.此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
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
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