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生活污水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种重要污染源,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有机物是生活污水中最主要的污染物,占总量的60%以上,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有机物容易在水中分解,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缺氧,对水生生物造成威胁。氨氮也是生活污水的一种重要污染物,它来自于粪便和尿液等有机废弃物的分解,也来自家庭清洁用品和洗涤剂等人工污染物。高浓度的氨氮会导致水体酸化、富营养化等问题。总磷和总氮也是生活污水中的重要污染物,它们来自于家庭废水、农业污染和工业排放等。总磷和总氮的高浓度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大量繁殖,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禁止向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水源地区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其他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