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原单位用于建房的,购房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发给职工,然后员工去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来解决住房问题。住房补贴是工资性的,所以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