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一般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出让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然后按照市场价格的指导出售。
商品房的价格一般由建设成本、税收、利润、费、位置、楼层、朝向、房屋质量、材料、装修等组成。从法律角度看,商品房一般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一般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商品房有: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商品房一般分为出口和内销两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