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人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代理人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代理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上不平等。
2.调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属于民商事法律范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属于经济法领域。
3.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为具体授权委托事项,而劳动合同为与劳动相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以完成某项委托为内容。劳动合同是持续的工作状态或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内容。
5.报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劳务费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劳动合同的报酬是以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给予的。
6.法律后果不同,违反代理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而违反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诉之于法院。
二、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条件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