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是:
1、《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居转户”,居转户的前提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即“应届生落户”,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届生可“直接落户”,暂未达到“直接落户”标准的可申请“积分落户”;
3、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人才落户”;
4、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即“留学生落户”。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