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财政部于2019年下发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文件对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原则、成本项目、计算标准、预算和决算、管理和监督做出明确规定,是投标报价、审计审价、合同签订、项目考核的基本指导依据。
1、18号文件适用范围
国防科研试制费是指为发展新型武器装备、改进提高现役武器装备作战性能而进行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的经费,包括型号研制费、预先研究费、技术基础费、论证研究费等。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2、国防科研项目概算组成
项目概算是指完成科研项目研究、试制工作所需的经费总额,包括项目预计成本、预计收益和必要的不可预见费。
预计成本是指在研究、试制过程中预计必须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材料费、专用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事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工资及劳务费(简称8大项)全文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