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关于“7·12”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情况通报7月13日下午,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赴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并研究部署救援和后续处置相关工作。经全力搜救,失联人员已全部救出,共搜寻出被困人员23人。其中:1人无伤已回家,5名受伤人员经救治生命体征平稳,17人遇难。截至14日9时,搜救工作全部结束。目前,江苏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对事故具体原因开展深入调查。公安机关已对酒店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项目负责人、工程设计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等进行传唤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