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拘之后家属应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一、刑拘之后家属应该怎么办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这样做:
第一,正确认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拘留是其中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第三,去看守所给亲人存钱存物。
被关进看守所的亲人,一般都会产生悲伤无助的负面心理,家属在这个时候给在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是很重要的心理慰藉。存钱存物其实就是让亲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焦虑。需要注意的是:存物的时候注意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存钱每次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在看守所每周一般仅允许花200块钱用于购买日常所需,且目前大部分的看守所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只让存钱不让存物,日常用品都可以花钱在看守所里面买。
第四,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关系,谨防上当被骗。
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是请律师还是托熟人关系?现实中很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谁能承诺把人“捞”出来,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悔之晚矣。在遇到亲人被刑拘的情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亲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最好结果。
二、被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此时家属、无权到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更别提了解详细案件情况。此时,只有专业的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通信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通常刑事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的,大概率是被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了,家属一般会在24小时以内收到办案机关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所在诉讼程序,看接下来是继续侦查,还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外,还需要律师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被刑拘后嫌疑人家属怎么办
关于被刑拘后嫌疑人家属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一、被刑拘后嫌疑人家属怎么办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这样做:
第一,正确认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拘留是其中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第三,去看守所给亲人存钱存物。
被关进看守所的亲人,一般都会产生悲伤无助的负面心理,家属在这个时候给在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是很重要的心理慰藉。存钱存物其实就是让亲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焦虑。需要注意的是:存物的时候注意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存钱每次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在看守所每周一般仅允许花200块钱用于购买日常所需,且目前大部分的看守所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只让存钱不让存物,日常用品都可以花钱在看守所里面买。
第四,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关系,谨防上当被骗。
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是请律师还是托熟人关系?现实中很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谁能承诺把人“捞”出来,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悔之晚矣。在遇到亲人被刑拘的情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亲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最好结果。
二、被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此时家属、无权到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更别提了解详细案件情况。此时,只有专业的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通信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通常刑事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的,大概率是被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了,家属一般会在24小时以内收到办案机关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所在诉讼程序,看接下来是继续侦查,还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外,还需要律师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优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能够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并且在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不能损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的,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
被刑拘期间家属怎么办?
关于被刑拘期间家属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一、被刑拘期间家属怎么办?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这样做:
第一,正确认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拘留是其中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第三,去看守所给亲人存钱存物。
被关进看守所的亲人,一般都会产生悲伤无助的负面心理,家属在这个时候给在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是很重要的心理慰藉。存钱存物其实就是让亲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焦虑。需要注意的是:存物的时候注意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存钱每次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在看守所每周一般仅允许花200块钱用于购买日常所需,且目前大部分的看守所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只让存钱不让存物,日常用品都可以花钱在看守所里面买。
第四,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关系,谨防上当被骗。
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是请律师还是托熟人关系?现实中很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谁能承诺把人“捞”出来,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悔之晚矣。在遇到亲人被刑拘的情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亲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最好结果。
二、被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此时家属、无权到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更别提了解详细案件情况。此时,只有专业的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通信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通常刑事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的,大概率是被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了,家属一般会在24小时以内收到办案机关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所在诉讼程序,看接下来是继续侦查,还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外,还需要律师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优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能够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并且在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不能损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的,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
刑拘期间作为家属该怎么办
关于刑拘期间作为家属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一、刑拘期间作为家属该怎么办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这样做:
第一,正确认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拘留是其中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第三,去看守所给亲人存钱存物。
被关进看守所的亲人,一般都会产生悲伤无助的负面心理,家属在这个时候给在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是很重要的心理慰藉。存钱存物其实就是让亲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焦虑。需要注意的是:存物的时候注意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存钱每次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在看守所每周一般仅允许花200块钱用于购买日常所需,且目前大部分的看守所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只让存钱不让存物,日常用品都可以花钱在看守所里面买。
第四,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关系,谨防上当被骗。
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是请律师还是托熟人关系?现实中很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谁能承诺把人“捞”出来,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悔之晚矣。在遇到亲人被刑拘的情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亲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最好结果。
二、被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此时家属、无权到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更别提了解详细案件情况。此时,只有专业的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通信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通常刑事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的,大概率是被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了,家属一般会在24小时以内收到办案机关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所在诉讼程序,看接下来是继续侦查,还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外,还需要律师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刑拘后家属该怎么办?
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且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
其次,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
再次,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没有得到拘留通知,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
最后,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刑拘多少天会通知家属
关于一般刑拘多少天会通知家属的法律问题,
一、一般刑拘多少天会通知家属?
正常情况下会在24个小时之内通知家属,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以后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刑事拘留后委托律师会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四、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刑拘后通知家属时间不会超过24个小时,如果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公安局却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办案程序是不合理的。通知家属后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