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团雾是指气温低于露点温度,大气中的水蒸气凝结成小水滴或冰晶,形成一层浓厚的雾霭,给驾驶员带来很大的视觉障碍,加重了道路交通管理的难度。在遇到团雾天气时,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下列措施:(1)减速慢行:团雾时道路湿滑,视线模糊,行车危险增加,驾驶员应适当降低车速,遵循先看后行的原则;(2)打开近光灯:在保证自己的视线不被盲区所限制的前提下,驾驶员应该尽可能地打开近光灯,增强夜间和团雾天气中的视野。(3)开启雾灯和危险警示闪光灯:根据车辆所载货物的尺寸和车速不同,驾驶员应当适时开启前后雾灯和危险警示闪光灯,确保前方和后方的车辆能够清晰地看到本车。(4)保持车距:团雾时道路可见度受限,行车速度慢下来,但是车距必须保持足够,这样才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发生。(5)如果能见度极低,应尽量靠边停车等待,确保自身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