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已建立房屋权属登记簿(登记册)的地方,登记簿(登记册)所记载的信息为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