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不可以进行转移的,因为工伤保险没有个人账户,全部是由用人单位替自己缴纳的,自己找到了新的就业公司的话,那么对方是需要为自己重新办理一份工伤保险的。
工伤保险怎么转移
工伤保险没有个人账户,不用转移,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工伤保险是不会进行转移的,而且工伤保险根本就没有个人账户,一般来说都是由用人单位给员工进行购买的,如果自己辞职了的话那么需要由新公司替自己进行购买。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3、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怎么办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办理手续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是为了老年生活准备的一份保险,有的时候需要网外地转移,那么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3、《转入申请表》和《转移介绍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转移接收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流程一、市内转入1、提交所需材料,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站经办人员审查汇总审查办理;2、区、县(市)经办机构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办理转入;3、区、县(市)经办机构征缴岗位复合转入;4、区、县(市)经办机构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二、跨市转入1、提交所需资料,个人账户岗位审查办理;2、财务基金收付岗位复核转移信息;3、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流程一、市内转出1、提交所需材料,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站经办人员审查汇总审查办理;2、区、县(市)经办机构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办理转入;3、区、县(市)经办机构征缴岗位复合转入;4、区、县(市)经办机构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二、跨市转出1、提交所需资料,个人账户岗位审查办理;2、财务基金收付岗位复核转移信息;3、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
工伤保险的关系转移
一、受理范围涉及工伤保险关系转移的职工。二、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办理。三、办理材料1、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关系转出所需材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2份);②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三方签订的《承接工伤保险责任协议书》;③《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材料: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需提供经确认的《北京市因工死亡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工表十)》;退休的工伤人员需提供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转移的情况说明,并应由相关部门确认。2、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关系转入所需材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②《工伤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告知书》;③《承接工伤保险责任协议书》;④《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1、用人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盖公章必须清晰。2、报送材料使用A4纸。3、新用人单位应及时持工伤职工工伤证、加盖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名章的《增加表》,到所在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职工工伤证信息变更。4、转出单位在办理工伤关系转移前应与工伤职工确认是否存在未审核报销完毕的工伤医疗费,否则在工伤关系转移期间无法进行工伤医疗费手工申报、结算。5、退休工伤职工单位应在《承接工伤保险责任协议书》中丙方处备注退休工伤.6、上述表格均可登录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