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对网络直播服务的管理,完善网络直播服务市场秩序,并保护未成年人和公共利益。该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从业者资质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且未满18岁的个人不得从事网络直播服务。2. 内容审核: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保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用户身份验证: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4. 视频存储与备案: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存储在服务器上的视频内容进行备案,并对备案信息进行保密。5. 其他方面: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保护用户信息安全。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未取得本办法规定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不得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而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