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期限如下: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当事人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例如,如果当事人同意理由的,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因此,合同约定的理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除,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2、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方需要明确是否履行义务;可以督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除,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快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限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