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失业前公司与个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点比较重要,自动上交辞呈是没有用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在失业登记表上填写有求职要求的。(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档案由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的,代管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当地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