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除了可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党内处分,对于造成了重大损失或导致疫情扩散的,涉嫌构成失职渎职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此,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如果基本掌握了党员有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的行为,且涉嫌犯罪,应当直接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党员重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