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开庭后,第三人是否可以不出庭,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依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过程中,第三人可以自己出庭,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帮忙处理案件。如果第三人既不出庭,也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六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