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到第三人怎么办
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开庭后,第三人是否可以不出庭,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依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过程中,第三人可以自己出庭,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帮忙处理案件。如果第三人既不出庭,也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
二、合同违约以及牵扯第三人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条是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
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呢?大概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有明示和默示的方式,主要是债务人在主观上的意愿;如果债务人有抗辩权的情况下,则不构成违约。
二是不能履行:这与拒绝履行区分开来,主要是客观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比如标的物毁损灭失等情形。
三是迟延履行: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标的物。
四是不完全履行:比如标的物数量不足,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二)因第三人的原因无法履行
《民法典》第593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相对性的存在决定了只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而不能向无关的第三人提出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条是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
《民法典》第593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相对性的存在决定了只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而不能向无关的第三人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