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形成“1、3、8、11”镇村体系结构。1个镇区:以双墩镇和双凤开发区为基础,打造长丰县经济中心;3个生态社区:确定夏店、罗南(罗集)、吴店3个生态社区;8个中心村:规划大官塘、尚岗、罗北、海宝、新集、街西(新集)、陈大家(马庙)、华丰村8个中心村;11个基层村:规划保留汪岗、李岗、陶圩、大圩、曹底下、大李坝、庙台、河北、方庄、新庄、万庄11个基层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