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中,从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的企业,具体条件包括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职工不超过300人等。从2018年起,针对小微企业实行了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最为关注的是所得税税率优惠。具体而言,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优惠至2.5%,而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则为25%。截至2023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仍然有效,2.5%的税率仍然执行。但是需要注意,该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包括企业类型、从事行业等等,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企业应当合法合规经营,履行纳税义务,如发现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税务部门将取消企业的优惠资格。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除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除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