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照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确认甲方乙方,一般出租方为甲方、承租方为乙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合同可以写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两年租房合同
两年一给的租房合同可以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两年的租赁期限;两年到期后重新签约的特别约定;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公司没成立怎么签订租房合同
公司没成立应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租房合同,由全体发起人和出资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写明代表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租房合同1年日期怎么写
租房合同1年日期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设施;房屋用途;1年的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