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对液体规定如下: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类、毒害品类、腐蚀性物品类的液体;
2、包装完整的酒类每位乘客最多可以携带2000毫升,需要注意的是,酒精和散装的酒类是不允许携带的;
3、化妆品类的液体,最多不能超过500毫升;
4、不限制携带饮用水,一般在进站时喝一口证明液体没有问题即可。
不同城市的地铁站,可能规定不同,乘客在乘坐地铁之前,可以参考严禁携带物品的指示牌,也可以询问地铁的工作人员。
地铁禁止携带物品清单:
1、超量高度白酒:根据规定,携带上地铁的白酒必须满足包装完好、酒精浓度不超过56度的要求;按瓶携带时,一次仅能携带4瓶4升包装完好的白酒进站,按件携带时,一次仅能携带2件8升包装完好的白酒进站。
2、活鸡、活鸭等家禽:活鸡、活鸭等各类家禽,猫、狗等各类宠物不可携带,导盲犬除外。经过屠宰或清洗干净、包装完好且包装内不含氧气的海产品、家禽或动物,是允许携带的。
3、利刃刀具:禁止乘客携带进站乘车的刀具主要包括三种:一、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和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二、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道具;三、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4、鞭炮烟花等易爆品:严禁携带各类烟花爆竹物品或带有烟花爆竹成分的物品进站乘坐地铁。
5、汽油香水等液体:作为常见的易燃物品,各类汽油、柴油、打火机油、香蕉水等液体,绝对禁止被带入成都地铁车站内;同时,一些易燃的装修材料、带有压力容器的各类喷雾、氧气罐、瓦斯等也属于地铁违禁品。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禁止乘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