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资格不同
典当行做为一种特种行业,审批管理手续严格。成立典当行需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并要依法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因其具有准金融企业性质,经营典当业务及附带的鉴定评估、咨询服务和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业务。除民间借贷为一般主体外,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银行或是经批准设立的外资银行,其业务虽包括一般金融业务的银行信贷,但与典当行的性质及业务仍大有不同。
2、权利性质不同
典当中的借款行为与担保行为共存,要借款就必须提供优质有效的当物,有典当才能借款,故典当权是以特殊担保物权的成立为前提。普通借款中的质押或抵押则是为主债权提供的担保,因而具有从属性。
3、费利内容不同
除部分无偿的民间借贷外,典当与担保借款均以营利为目的,但借款合同中质押权人或抵押权人仅能依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在一定幅度内收取利息。而典当不仅可以依标准收取相关利息,还能按规定的幅度收取典当综合费用,这种费率标准往往高于利息。这也是典当与借贷的显著区别。
4、法律效果不同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担保物处置方式不同。因我国民法典禁止对担保物流质,故借贷关系中的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只享有通过诉讼或仲裁执行时的优先受偿权,也可以放弃行使担保权利。但在典当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典当行可将抵押物或质押物按绝当处置。如事先做了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一旦出现当户不能如期赎当或在续当期内仍不能偿还当金赎回当物,典当行可依公证约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当物来清偿因典当关系而形成的债务。
一、中小企业的贷款渠道有哪些?
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普通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主要来源是三个方面;
1、银行,特点:贷款手续比较繁杂,信贷门槛高,限制资金使用范围,审批周期长,利息比较低。适合信用好,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和中长期资金周转支持。
2、典当行,特点:贷款手续简单,几乎没有门槛,不限制资金使用范围,最快可以当天放款,借贷方式灵活,但利息比银行利息高。
3、民间借贷,特点:除了贷款利率最高,风险比较高,以信用为担保。其它特点基本和典当行一致。在这里区别分开主要是由于前两种融资方式是法律法规许可,而民间借贷有很多是和法律打擦边球,需要注重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