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子到检察院多久到法院审判
1、一般情况下需要一个月。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在一个月的基础上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作出决定的时间则应当在十日以内,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有没有审判监督职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是有审判监督职能的,检察院发现案件判决有错误的,可以依法履行审判监督的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