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管理处罚有什么特征
1、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二、什么是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从轻处罚,既适应行政处罚,也适用行政处罚。但必须依法进行。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