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国家强制性。
一、行政拘留的是什么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二、行政拘留是否有案底
行政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一般是指,对行为人过去犯法或者犯罪行为的一种记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属于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只会在短期之内限制人身自由,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因此被处以治安处罚,并不属于刑法范围内的问题,也就不会存在所谓的留案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