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存在夫妻关系期间的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支配权,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或者有其他必须要离婚的事实情况,经人民法院核实后,判决离婚,如果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法院不予判决。
一、第一次诉讼离婚,有一方坚决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一)既然采取的是诉讼离婚,所以就无需考虑另一方同不同意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向法庭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能够判决离婚的。
(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法院会根据夫妻二人的情况来做出判决。具体而言,只有在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可以判离婚,即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向法庭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能够判决离婚的。因此法院判决看的不是对方是否同意,而是看双方的感情情况。
三、离婚调解几次直接判
离婚调解几次直接判,要看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人民法院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那么不管调节多少次,人民法院偶读不会准许双方当事人离婚。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即使还没有进行调解,那也会准许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