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那么,冬春救助的对象是指那些人?
答:指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期间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遇到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农村居民。需要强调的是,不是受灾了就给予冬春救助,这里特指因自然灾害造成口粮(吃)、衣被(穿)、取暖(住)等基本生活出现无力克服困难的农村居民,受灾后基本生活没有出现困难的不予救助。另外,冬春救助救助的对象是农村居民,不是城镇居民(城镇居民有民政等部门的社会保障政策),也不是帮助农田修复或给予农作物损失补偿,更不是扶贫资金。
2、冬春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指哪些?
答:主要指受灾的致贫返贫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助时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
答:分四类:一类救助对象是本年度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绝收面积占比80%以上)、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重点救助;二类救助对象是本年度因灾住房严重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绝收面积占比50%-79%)、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部分救助;三类救助对象是本年度因灾住房一般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绝收面积占比30%-49%),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部分救助;四类救助对象是本年度因灾致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给予酌情救助。
4、冬春救助都采取什么方式救助?
冬春救助主要以现金救助形式为主,发放渠道是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等社会化方式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极特殊情况可采取实物救助(极特殊情况是指智力或精神类残障等无行为能力、肢体残疾且无行动能力等特殊人员)。
5、冬春救助对象是怎么确定的?
主要工作流程是“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具体分四个方面实施:
(一)本人申请。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由于文化受教育因素或其他因素不能书写的,可由村民小组代写,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摁手印),经村民小组提名,报村居民委员会备案。
(二)村民委员会评议并公示。受灾困难人员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范围内公示7日。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审核认定。对符合救助条件并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同意,且在村范围内公示7日无异议的需救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认定,以文件形式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四)县(市、区)审批确认。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的需救助对象,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经核对无误后进行审批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告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审批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通知到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