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需资料:1、户口簿;2、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4、如患不孕症的对象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证明。办事流程:1、携带申办所需资料到女方(单身收养的到收养方)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口计生委填写《无子女审核表》;2、经收养人单位(无单位的到居委会)初审并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