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协议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章,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同居协议在法律规章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约定都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如下:
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置。
2、共有财产处置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子女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章,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