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前履行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合同如果履行完毕,自然终止;如果尚在履行过程中,只能协议解除合同,否则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风险提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出现需要破产的情形应该尽快走破产程序。没有经过破产程序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公司破产,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
企业破产前一年内,债务人的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
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行为共有5种:1、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没有取得对价时,把财产转让给他人,使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实际上无偿转让财产是表面现象,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财产后,再由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暗中取回。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是指债务人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价格的条件卖出或者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的条件买入,是变相转移财产的行为。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是指债务人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原来没有设定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了财产担保,使得该债权人获得了优先受偿权。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是指债务人对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前一年内,没有到期的债务予以提前清偿。但是,债务虽有提前被清偿,但是破产案件受理时已经到期债务视为未提前清偿。5、放弃债权。是指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于依法享有的债权予以放弃。这一项本质上与前述第一项相同,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放弃债权后,再由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暗中取回,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风险提示:破产法中规定破产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保护普通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的机会。这种情形只适用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该条款设置的目的是防止本应用于集体清偿的破产财产,通过设定担保物权,让个别债权人获得了优先受偿的权利,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与担保同时成立的,该条款就不能适用。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的规定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赔偿放弃债权这五种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债务人在知道自己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仍然对于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并损害到其他债权人利益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风险提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前清偿债务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破产企业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吗
破产企业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