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为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用。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一、老人亲笔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一)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订立的,由公证书确认的遗嘱。它是遗嘱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如立遗嘱人确因年老、行动不便,或身体有病等困难,不能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员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遗嘱公证。关于您所说的情况,我国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根据第二条,应推定其无效。
二、房产继承的遗嘱怎样公证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