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录音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则具有法律效力。录音(录像)证据是否可以成为证据。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中,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民族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