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