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了电子合同,这种合同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以数据电文的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合同。相对于线下面对面签订合同而言,这种合同节省时间,也降低了成本。在签订电子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仔细查阅合同中的内容,即使是固定的格式条款也可能存在陷阱。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应当签字或盖章。需要留意的是,最终保留的合同应当是双方均已盖章或签字的合同,仅有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合同是不成立的。此外,在租房中,应当就细节问题与房东达成一致意见,如宠物饲养问题、家具估价问题、房屋转租问题等。这些细节问题大多未写入固定格式的电子合同,合同双方可以另外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以减少合同纠纷。
一、电子合同怎么举证
(一)由有资质的电子合同服务商出具证明,如:电子数据存证函
通常来说,现在的电子合同服务商都能够给出相应的证明,其原理在于将当事人签署的电子合同做了存证。当纠纷发生、法院受理起诉之后,当事人就可以找电子合同服务商出具相应的证明提交给法院。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数据存证函是免费申请的,不需要当事人承担额外的费用。
(二)证据的直接推送
有不少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和一些地方仲裁委、调解中心、法院机构达成了合作关系。因此,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将电子合同推送过去,而不再需要额外的补充证据,这种形式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电子民法典律效力方面的风险。
(三)电子合同服务商人员出庭作证
如有需要,也可以寻求由电子合同服务商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由从业人员庭上说明平台合法性、存证客观性、操作专业性、综合证明这个电子合同服务平台的可信、可靠。
(四)其他补充证据,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力
许多合同是实践型合同,即合同的生效不是签署完成的当下,而是在款项往来实际发生后。所以,在提交司法机关时,当事人还应当提交一些补充材料,比如银行的交易转账记录、双方沟通的过程记录,这些东西也可以非常显著地增强法律效力。
(五)在电子合同服务商平台上申请司法鉴定及公证
大部分电子合同服务商会有合作的公证处或者是司法鉴定机构。如果当事人有需要,电子合同服务商可以将电子合同发送至司法鉴定机构和公证机构处理,出具鉴定意见书和公证文书,此举能够比较好地提升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合同是合同吗?如何进行电子合同履行?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而言,电子合同有两种履行方式:
一是将无形转为有形,即为无形的商品提供有形的载体,比方说将计算机软件存入光盘内,然后进行交易,对方予以的报酬之后,以装载软件的光盘进行交易。这种以有形的方式交易无形的商品的方式,而其交易方式可以参照一般性的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是电子传输进行交付,即通过网络中心中的数据的往来从而完成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