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中的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仅限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