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