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正式员工吗?
不签劳动合同,如果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者算正式员工: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据上述法律,只要你在你们单位一工作,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和你们单位就建立起劳动关系,也就是你说的,你是你们单位的员工了。
不管有没有试用期,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者有权要求不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或口头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中,你就是你所说的非正式员工,这期间,单位如果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要提前三日就可以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不是试用期就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签了合同是否就是正式员工
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