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受到侵犯怎么判
1、猥亵儿童,依据《刑法》第237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强奸只有口供没证据原则上是可以立案的,因为立案并不要求有充足的证据,只要侦察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但经侦查机关立案调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可能会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
三、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最高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害儿童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所以说,性侵儿童最高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奸淫幼童的不满14岁的,从重处罚。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幼女,情节不是恶劣,也要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三、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观要件:
(1)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儿童受到侵犯这样判: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