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首先,可以与美容院协商退款,若经过协商,美容院不肯退款,可以投诉到消协、工商,请他们协商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其次,美容院若确实存在着欺诈、胁迫等行为,或者消费者存在重大误解的,或该合同成立时即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
消费者的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1、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2、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3、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4、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5、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6、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7、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8、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