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老人或者外乡人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异地就医备案则没有有效期,长期有效,只要当事人没有再去将备案撤销。如果是因为生病需要异地就医的,则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到12个月之间,备案后,在定点的医院住院可以享受和当地一样的报销结算。因为事发紧急,来不及先备案,有些地方可以在住院之后再备案。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照本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