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为六个月。异地就医备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备案有效期满再次转诊转院就医的,需要重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备案登记。
2、在就医地不具备联网刷卡条件或本人不愿刷卡结算时,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可以手工报销,其它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照本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