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或者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而上诉案件审理是有期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