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